发布时间:2025-06-13 04:58:07 | 来源:火狐vip体育
周某曾担任某公司中层干部,后转任高级督导,也就是俗称的转非。后来,儿子结婚大操大办,实际操办的桌
咨询电话 :15132854000
产品详情
周某曾担任某公司中层干部,后转任高级督导,也就是俗称的转非。后来,儿子结婚大操大办,实际操办的桌数远远超过申报的桌数,并收受原部门下属礼金,事后未按规定主动报告实际操办情况。
当时在婚礼高档酒店宴会厅现场,周某认为:“儿子的终身大事,多摆几桌也没啥”。获悉当时下属随礼的也会奉承认为“老领导,现在都已经是转非干部了,何必这么较真?”事后周某尴尬后悔:“唉,都怪我思想认识有偏差,总觉得儿子结婚是大事,亲朋好友来捧场,多摆几桌应该没问题...谁知这就触犯了纪律红线!”
注:在最近几年国企改革的背景下,领导转任非领导职务,也简称“转非”,转非以后,其工作内容不再从事管理工作,而是某个领域的专业技术,其待遇与之前变化幅度不大。(一般小于50%)。
“转非”,最常见的是两种情况:一种是竞聘管理岗位失败,符合条件的,转任非领导职务,对应相关专业技术级别;一种情况是距退休还有5年以内的干部,符合条件的(因为身体、精力、家庭等),可以向组织提出“转非”。
这个案例生动诠释了转非不等于护身符的纪律要求,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的深刻内涵。具体可以从三个维度理解:
周某虽然从领导岗位转为非领导职务,但其党员身份和政治身份并未改变。根据党章规定,党员义务不因职务变动而免除,《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转任非领导职务干部仍属党员范畴,必须接受纪律约束。
根据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曾经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仍需报告并遵守相关规定。周某作为原中层干部,其社会关系网络和工作惯性可能产生隐性影响力,操办宴席仍可能形成利益输送或特权暗示,符合条例中利用职务影响的构成要件。
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例看,转任非领导职务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并非孤例。如2022年某市原副调研员王某转任非领导职务后大办女儿婚宴被处分,2023年某国企原中层张某退休后违规办寿宴被通报。这表明纪检监察机关对问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职务轨迹变化不影响纪律效力。
该案例警示我们:党员干部身份具有终身性,纪律规矩具有持续性。转任非领导职务不是安全着陆,更不是纪律休假,而是新的履职起点。党员干部应始终保持政治清醒,破除转非即自由的误区,将纪律规矩内化为行为准则,真正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
相关产品
相关文章
热门文章
相关案例